作者:维舟(经济观察报书评)
近些年来,观鸟在国内一些地方(尤其是北京、上海)逐渐成为一项受人喜爱的户外活动。这种单纯以获得乐趣为目的而观鸟的做法,一如英国学者斯蒂芬·莫斯在《丛中鸟》一书中所言,是一种直到现代化时期才出现的新颖现象。因为这首先就得社会具备了几个前提:人们出于自己的缘故而欣赏自然、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闲暇时间,并且这样做不必有什么实际的用处。
按传统观念来看,这样的观鸟活动大抵可说是无用而古怪的。的确,很多文化中都存在鸟崇拜信仰,甚至将鸟羽作为附着有鸟类神力的符咒,人们也不免熟知自己生活环境中的鸟类,但人们对其了解接触多带有特定目的;而现代观鸟活动却既未必出于崇敬,也不是为了捕猎,即便是在这类活动最兴盛的英国,也常常被描绘成生活中无事可做时才会去做的无用消遣。实际上倒不如说,一部观鸟的社会史,正折射出不同时代社会的变迁。著名观鸟人詹姆斯·费舍尔的话说得对:“对鸟类的观察可能是一种迷信,一种传统,一种艺术,一门科学,一种娱乐,一种爱好,或者也可能只是一件无聊的事;这完全取决于观察者的天性。”
在这一意义上,现代观鸟活动始见于最早实现现代化的英国社会,实非偶然。历史学家基斯·托马斯在《人类与自然世界:1500-1800年间英国观念的变化》一书中指出,近代初期,人们不容置疑的奋斗目标就是取得对自然界的支配地位,但在1800年前后,“人们对人类在自然界中位置以及与其他物种关系产生了怀疑和动摇”;与此同时,工业城市的污浊使乡村产生了特殊的吸引力,“自然”渐渐不再被视为一种为了人类利益而被开发利用的资源,而是一种可以欣赏享受的非人工之美。不仅如此,“自然”本身也褪去了原先的神秘色彩,而成了一个可以客体化观察的对象。在这样的氛围中,催生了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现代观鸟人:18世纪的英国乡村牧师吉尔伯特·怀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