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及申请条件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注册商标使用再许可备案、许可人/被许可人变更其名称、提前终止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相应手续。再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被许可人许可第三方使用其注册商标。
二、办理途径
申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有以下途径:
(一)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
通过网上系统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申请。提交方法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bj.cnipa.gov.cn/wssq
(二)申请人可到以下地点办理:
1.直接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自2018年11月1日起,部分地方商标受理窗口受理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申请等业务,申请人可就近办理,窗口地址请查阅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栏目或 “常见问题解答”栏目《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和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汇总表》,网址:http://sbj.cnipa.gov.cn/gzdt/201811/t20181107_276856.html
2.到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
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大厅地址:广州省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内12、14号楼一楼 邮编:510014 咨询电话:020-83772305
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大厅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650号一号楼一楼邮编:200235 咨询电话:021-23521800-0
重庆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大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对山立交科技金融大厦5号楼邮编:400023 咨询电话:023-65854191,65854187
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大厅地址:济南市高新区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2号楼南侧大厅 邮编:250000咨询电话:0531-89700542
郑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受理大厅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和龙子湖广场B座32层 邮编:450046 咨询电话:0371-88905323
3.直接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
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205办公室。
4.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邮编:100055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
咨询电话:010-63218500
(三)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三、申请材料
(一)《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
(二)《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表》
(三)《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表》
(四)《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
申请人为商标许可人。许可人应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备案表:
1.需要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或者再许可备案的,填写《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
2.需要办理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的,填写《变更许可人/被许可人名称备案表》;
3.需要办理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的,填写《商标使用许可提前终止备案表》;
4.需要办理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许可提前终止的,填写《撤回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