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法双修”的格斗门派,入门先学《刑法》
1962年,陈鹤皋出生于浙江杭州。
“小时候,因为个子矮,经常受到其他同学欺负。”他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为了保护自己,自己参加了当地某学校的武术队。后来,因为一件事情对武术失去信心,从而退出武术队,开始自练实用功夫。
1985年,23岁的陈鹤皋自悟自创了一套实用的“贴身短打术”:出手快又重,专打人体各处要害,怪招频出出乎意料且伴随各种吼叫……他的这些手法很快传了出去,并为自己带来了影响力。
“那个时候,我无门无派没有师承,很不容易。为了比武切磋证明自己,年纪轻轻用了甩裆手法或穿裆腿法等一些手法,虽然赢了,但也被许多人诟病。”回想起年轻气盛时的自己,陈鹤皋有些羞愧:“带来名气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好的声音吧!现在无论什么情况之下,都不会去比武切磋了。”
1986年,陈鹤皋开始收徒教学。他的教学方式因为过于奇特而引发热议。网传他的弟子入门要先学《刑法》,随身携带文具来当武器,其反差效果堪比《少林足球》里,身为维修工随身携带扳手,将周星驰师兄弟打得一度怀疑人生的眼镜兄。
对此,陈鹤皋解释称:“不单单是学《刑法》,我们是要普法。在教学训练过程中,我们会进行法律方面的专门学习,用通俗的语言让弟子、学员知法懂法,让他们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至于随身携带文具当武器,他表示,不是提倡一定要拿文具当武器,而是要求弟子不去触碰法律高压线。因为法律不允许随身携带刀枪棍棒这类危险物,法律允许携带的,作为练武之人当然可以使用,文具就是其中一种。
多名弟子曾击杀歹徒,有人无责有人被判防卫过当
记者搜索资料发现,陈鹤皋的多位弟子在路见不平时曾挺身而出。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陈鹤皋弟子罗神贵发现三名小偷并大声喝止。一个小偷拿出匕首,一个操起长棍,打算找罗神贵算账。罗神贵掏出了一把剪刀,以一敌三,击杀一名小偷,重伤两名小偷。后经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调查走访,获得深圳民众的有力证词,在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的介入下,罗神贵事件被定性为正当防卫。
还有资料显示,2002年,陈鹤皋弟子刘艳在火车站遇到三名流氓挑衅后反击,一开始是三名歹徒,其他歹徒看见刘艳如此英勇都上前帮忙。一时间七、八个人围在一团向刘艳发起进攻,双方扭打在一起。最终歹徒 1死3重伤,法院判决刘艳正当防卫。记者还发现,东莞检察院也出具了对刘艳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予起诉认定书。
不过,弟子当中也有一人在早年曾1人对付11名行凶歹徒,当场打死1名、重创4名,自身丝毫无伤,后被判为防卫过当。
陈鹤皋介绍,自己现在已经退出“武林”,跟自己学习的,有入门弟子和学员。“如果是按照跟师父学习了就算作弟子的话,那我两三千弟子肯定是有的。”
对于弟子们的挺身而出,他表示:“自己教给弟子的就八个字——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练武之人是有技能的,你拥有了这个技能之后,你不单要保护自己、家人,有能力的情况下还要帮助其他人。”对于那一位被判为防卫过当的弟子,陈鹤皋表示,法律对正当防卫的定性十分清晰严谨,弟子在这个过程中因为有追人的情节,被判为防卫过当,但不负刑责。据他了解,弟子当中,见义勇为的人至少有上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