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法院的案件规范考核,在公正性方面,主要是考察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等可量化型公正~而且基本集中在判决层面,而非执行层面,这个问题在员额制改革后,反而愈演愈烈。
即便近年来检法开始搞了点执行监督共建也仅停留在各级两院领导们机制会签、拍照打卡的阶段,而且还有点检察院“一头热”的味道,所以真正落地还早得很。
而体制内对腐败的刻板印象至少目前还是集中在男性吏员身上,毕竟中国传统社会还是男性养家赚钱为主流,不是说你在法院上班你就不用养家糊口了。
那么对于领导来说,同样条件下,避免让这帮有养家压力的人轻易进入决策层,至少可以确保他管理的这个单位尽可能少的在考核项目上翻车,然后搞得他自己一块儿被问责。官僚系统的自保文化也不是哪一朝哪一代的问题,你想在一个单位做出成绩,首先是要确保你自己、甚至你手底下人别老沾到屎,屎沾多了你就没机会了。
那么有人肯定会问放到执行局就不腐败了吗?甚至有些打过官司、经历过执行的网友会感慨某些执行局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吃拿卡要的嘴脸,会觉得我是在扯淡。
这就回到一开始说的,可能你们不一定仔细看了,我就再强调一遍:法院的案件规范考核,在公证性方面,主要是考察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等可量化型公正~而且基本集中在判决层面,而非执行层面。这里额外说明一下什么叫可量化型公正,就是类似于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种行为导致的公正性问题,这种问题目前确实在男性裁判身上容易出现一些,女性裁判即便是存在情绪化,但因个人价值观或者情感倾向导致的判决结果偏颇并不属于可量化型公正的考察范围,你可以把这个理解成一个BUG,挺操蛋的,但也确实没有什么办法解决。
所以如果你进了法院上班,没钱没背景,能力建模都一般(没机会被榜下捉婿)还急着养家糊口,或者还在急着攒钱成家、甚至还在苦于缺钱当舔狗的人生阶段。那么领导把你丢执行局干,反而是给你一个最安全捞外快的路子。
因为同样是有腐败动机,领导与其相信廉政教育对干警的成效,不如干脆把有动机嫌疑的人放到一个暂时还不做量化型公正考核的部门。你不干这行你觉得领导这么搞委屈人家了,但人家未必这么想,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
我说这些是为了传递一个非常朴素且古典的司法理念:息诉。
息诉并不是衙门懒政,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纠纷到头来,不外乎解铃还须系铃人。当事人之间能自己处理好肯定是最好,自己处理不好的,通常衙门更处理不好。
尤其是案件一旦多起来,他们“处理好”的方式就是程序上不翻车、确保回头无论如何追责不到他自己。至于回头哪一方当事人会不会不痛快,或者是不是两边都不痛快,他不会也不必考虑,你不痛快出门左拐还有有各种早就为你准备好了的信访接待办公室,但你也不要指望这地方能解决所有问题,它多数时候就是领导安排单位里脾气好的人轮流值班来听你吐槽,帮你消化消化情绪,算是个半专业的公益性心理咨询室。
总之,不要相信一个衙门里上班的人他当真比你还要了解你自己的事。
在中国社会,面对对纠纷的预防和处理,个人社会经验的积累总结远比法律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