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三区三州”市级广电融合提升。主要支持“三区三州”市级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强化广电媒体融合发展能力。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市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数字化、高清化的采编播、 译制及新媒体设备,电视数字手语系统、智慧电台,搭建制播云平台和媒资系统。
五、筛选标准
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需编制项目储备库,项目遴选过程中, 优先考虑符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要求,以及太行山旅游业发展、东北地区全域旅游发展、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等中央明确的重大 旅游发展任务相关的项目,并积极向“三区三州”、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等重点地区倾斜。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不得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除特别说明外,“十三五”时期已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十四五”时期 支持范围。
(一)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原则上应位于国家文化公园管控保护区和主题展示区内,辐射文旅融合区和传统利用区,需列入相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 划,属于能够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价值内涵的标志性工程。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须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名录中,且能兼顾其他不同级别和类型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需要。具体区分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
重点项目需体现国家文化公园核心价值内涵,依托资源具有突出的文化典型性和整体代表性,有利于体现中国形象和彰显文化自信,有利于当地文化旅游及相关业态深度融合,能够发挥较强的经济社会综合效益。
其他项目为重点项目之外的项目,能够充分体现地方文化特色 或行业特点,发挥良好的品牌效应,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项目。
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中,具有突出的文物保护、爱国主义、优秀文化、科学普及价值。优先支持石窟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含挂牌单位和立项单位)、 革命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其中石窟寺项目禁止擅自建设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和宗教活动场所。
2. 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项目需位于各省份遗址遗迹富集、考古任务较重的地区,能够为周边地区考古文物存放、研究等提供便利的服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