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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维舟(经济观察报书评)
近些年来,观鸟在国内一些地方(尤其是北京、上海)逐渐成为一项受人喜爱的户外活动。这种单纯以获得乐趣为目的而观鸟的做法,一如英国学者斯蒂芬·莫斯在《丛中鸟》一书中所言,是一种直到现代化时期才出现的新颖现象。因为这首先就得社会具备了几个前提:人们出于自己的缘故而欣赏自然、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闲暇时间,并且这样做不必有什么实际的用处。
按传统观念来看,这样的观鸟活动大抵可说是无用而古怪的。的确,很多文化中都存在鸟崇拜信仰,甚至将鸟羽作为附着有鸟类神力的符咒,人们也不免熟知自己生活环境中的鸟类,但人们对其了解接触多带有特定目的;而现代观鸟活动却既未必出于崇敬,也不是为了捕猎,即便是在这类活动最兴盛的英国,也常常被描绘成生活中无事可做时才会去做的无用消遣。实际上倒不如说,一部观鸟的社会史,正折射出不同时代社会的变迁。著名观鸟人詹姆斯·费舍尔的话说得对:“对鸟类的观察可能是一种迷信,一种传统,一种艺术,一门科学,一种娱乐,一种爱好,或者也可能只是一件无聊的事;这完全取决于观察者的天性。”
在这一意义上,现代观鸟活动始见于最早实现现代化的英国社会,实非偶然。历史学家基斯·托马斯在《人类与自然世界:1500-1800年间英国观念的变化》一书中指出,近代初期,人们不容置疑的奋斗目标就是取得对自然界的支配地位,但在1800年前后,“人们对人类在自然界中位置以及与其他物种关系产生了怀疑和动摇”;与此同时,工业城市的污浊使乡村产生了特殊的吸引力,“自然”渐渐不再被视为一种为了人类利益而被开发利用的资源,而是一种可以欣赏享受的非人工之美。不仅如此,“自然”本身也褪去了原先的神秘色彩,而成了一个可以客体化观察的对象。在这样的氛围中,催生了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现代观鸟人:18世纪的英国乡村牧师吉尔伯特·怀特。
尽管本书中将他视为观鸟活动的先驱,他1789年出版的《塞耳彭博物志》则无疑是这一领域的圣经,然而正如很多先驱者一样,他的地位也是被后人追溯认定的。作为一个乡村牧师,他一辈子都几乎没有迈出自己教区一步,其日复一日对本地野生生物的观测却恰好符合现代科学观察方式的原则:单一而专注的观察,并记录事实。如众所知,遗传学奠基人孟德尔(1822-1884)也是一个修道院神父,他长期而固定的观察豌豆的变异,终于发现了遗传规律。这一类做法后来扩展到了更多领域: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改变了以往博览文献的做法,改为对特罗布里恩德岛长期专注的观察记录,自此改变了这一学科的走向;而小说家威廉·福克纳几乎一辈子都在反复书写以自己家乡为原型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这个“邮票大小的地方”。
这其中固然需要科学的观测方法,但同样重要的则是自然观念的变化与闲暇时间。捕鲸史、毛皮史等均已证明:虽然人们在现代初期滥捕滥杀过度开发自然资源,但越是到后来,越会受诸多因素影响转而保护自然,其中很有力的原因之一是,人们会发现这么做得不偿失,这些自然资源也很容易用更廉价的工业品取代。英国作家斯莫利特(Tobias Smollett)在18世纪中穿越法国南部旅行,发现“听不到黑鹂、画眉、朱顶雀、金翅雀或者其他任何鸟类的歌唱,一片静寂。人们为了自己的生计,不遗余力地捕杀,可怜的鸟儿要么被消灭光,要么被赶到别的国家逃生去了。”当时身处最发达工业国家的英国人,可能也最无必要出于生计而捕鸟,相反,他们有闲暇,也需要新的娱乐活动来填补这些闲暇时间。
即便如此,对当时的很多人来说,为这类无害但也无用的活动投入那么多精力还是令人不解。达尔文因为迷恋博物学,放弃爱丁堡大学的医学学业时,其父在信中所说的话未尝不可以拿来形容观鸟:“你什么都不关心,只知道打猎、养狗和观察老鼠,你真给自己和全家人丢脸。”不过,很多伟大的发现往往正是因为没有什么功利目的,才由兴趣驱动着走向成功。英语中的“学校”(school)和“学者”(scholar),其词根都源于希腊语的skhole,其原意就是“闲暇”,与成年人的日常劳作相对应,足见在古希腊人的心目中,知识、学习和研究原本就与闲暇中的兴趣密不可分。
《从中鸟》 (英)斯蒂芬·莫斯 / 著 刘天天 、 王颖 /译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8年12月 观鸟活动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既是一种“理性的娱乐”,又是公众普遍都能参与的活动。如今,英国皇家鸟类保护协会(RSPB)有多达100多万会员,相当于每60个英国人中就有一人是该组织正式成员!正是在这样公众兴趣的推动下,18-19世纪期间鸟类学逐渐成为一个公认的科学学科,而有关自然的知识则从以前被人明确藐视的“玩物丧志”,变成像绘画、歌唱或者弹钢琴一样重要的社交才能。这既是因为观念的变化,也得益于技术和社会的变革:1830年起,铁路旅行将越来越多的人带到乡间,鼓励人们以休闲为目的出行,现代意义上的“休闲旅游”出现了,而观鸟则成了众多人参与的一项有意义的户外活动。一些著名的观鸟地云集了如此多的观鸟者,以至于有人嘲讽说“有一只鸟无法打呵欠了,同时有9个人记下了这一点”。人们在自然中享受着娱乐与精神上的新生,重新发现了“荒野”之美。
在此值得注意的是:相比起其它不少物种,鸟类原本就更适宜在野外观测。《动物园的历史》一书中援引温森斯动物园ISIS数据库(1991-1992年)表明,约有20%的鸟类和48%的哺乳动物可以在动物园中健康繁殖,但约有61%的鸟类、41%的哺乳动物和近乎100%的爬行动物很难甚至无法在动物园中繁殖。这意味着,相比起老虎和猴子,鸟类更不应该在囚笼中观览,野外才是它们的家。这恐怕也是本书书名的本意所在,“A Bird in the Bush”被译作《丛中鸟》,但这应当源于著名的英语俗谚A bird in the hand is worth two in the bush(一鸟在手,胜过双鸟在林)。1899年《北美奥杜邦协会期刊》反其意而用之,提出一个鸟类知识口号:“一鸟在林要好过两鸟在手。”以此点明观鸟活动的理念:应当让鸟类生活在自然中。
随着观测和欣赏的深入普及,鸟类保护的理念也随之兴起。在此之前,观鸟者往往有点收集癖,一如史学家基斯·托马斯嘲讽的:“18世纪,许多博物学家看到稀有鸟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把它射下来。收集鸟蛋和填充鸟标本的狂热不断高涨,也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但到20世纪初,在先进的光学设备辅助下,越来越多的人选择通过望远镜观鸟来获得那种简单而强烈的喜悦,研究枪口下的死鸟除非迫不得已,已成为受人谴责的行为。1954年,消失了约半个世纪的鹗最终回到了苏格兰的巢穴——这激起了爱鸟者持久的兴趣,到2002年已吸引数百万参观者。当然,与其说是这一种鸟激发了公众的喜爱与情感,倒不如说是它成了人与自然关系变化的某种象征,从而在无意中折射出了社会意识深层次的变革。
不妨对比下:中国公众第一次对濒危鸟类激发出这么大的热情,是1981年在陕西洋县发现已被疑似绝迹的朱鹮(此前在中国野外的最后记录是1964年),而这在当时是一项国家行为——由于朱鹮在日本被视为国鸟,已处于灭绝边缘,特意寻求中国帮助寻访,才由周总理下达指示开展数年的全国性排查。对中国人来说,朱鹮的重生与保护,象征的与其说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变化,倒不如说是像大熊猫那样的国家荣誉与国际友好。实际上,另一个观鸟大国德国的理念也与英国有所不同,那更多源于一种强调回归森林与自然的深邃德国文化,并突出观鸟时的定点、客观的观测方法——本书未曾提到的一点是,世界上第一个鸟类观测站是德国鸟类学家约翰尼斯·蒂内曼(Johannes Thienemann)1901年在东普鲁士的海滨小村庄罗西腾(Rossitten)建立的。
从世界范围来看,英国的常见鸟类种数其实并不多:18世纪中期仅记录到215种,1815年增至240种,到今天发现的也不过500种上下,现在美国东部鸟类图鉴也只列出600种左右。在这方面,中国的生物多样性可说要丰富得多,约有1500种之多;据2014年的《北京鸟类名录》,光北京就栖息着21目74科456种鸟类,而上海观测记录到的鸟类截止2016年底已达476种。
尽管自然条件得天独厚,但现代的观鸟活动在中国的兴起仅仅是近些年才有的事——传统上所说的“多识草木鸟兽之名”与其说是博物学意义上的闲暇观测研究,倒不如说是为了更好地理解古典文献。在近些年公众参与的观鸟活动出现之前,很长时间里中国的观鸟是一种专业人士的活动,直到近年,才有《坛鸟岁时记》这样面向公众的观鸟手记问世。
只有在一个社会的现代化、城市化进程逐渐完成,出现了一个既有闲暇也有消费余力的庞大阶层之际,才能容许大量普通人去追求一些看起来无用的兴趣上。我曾有一个日本同事,从小痴迷于一切与熊猫有关的事物,出差一地必去动物园看熊猫,领带也是熊猫图案,甚至妻子也是因为对熊猫的兴趣而相识。有次和一位移居日本二十多年的朋友聊起,问她这样的人在日本多不多,她想了想答:“比在中国多。”确实,国内社会在不久之前,还在为温饱所苦,一般人很难理解为何有人愿意不计回报地投身于一些明显不会带来多少产出的兴趣上。
实际上,即便是近些年来在北京、上海兴起的观鸟活动,往往也是家长带孩子进行的科普教育,也就是说,它的“知识教育”指向性多过“娱乐消遣”这一面,后者倒是更多体现在鸟类摄影爱好者的审美偏好上。就像在英国一样,这样的观鸟本身也折射出我们这个社会的特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