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苍鹰,有些人傻傻分不清鹰和隼。
所谓的鹰(以苍鹰、黑鸢和金雕为例)可以指所有的鹰科,而隼(以红隼为例)是隼科,论体型上一般隼要比鹰小得多,隼科的嘴峰比很多鹰科的要短而圆,隼的脑袋圆脖子短。
黑鸢是老鹰抓小鸡里老鹰的原型;苍鹰是猎鹰的象征,所谓抓兔子的老鹰也指它;金雕则是真正的雄鹰,草原牧民崇拜的对象。图片顺序为:红隼、苍鹰、黑鸢和金雕。
红隼
苍鹰
黑鸢
鹰几乎是于人类社会无害或轻害之动物,在食物链上与人类的竞争关系很弱,并且离人类社会生活范围较远。其被驯养为打猎的帮手也主要是与贵族生活之奢侈相关,而非生活之必需。
鹰在人类文明体系中,几乎完全是正面形象。对于鹰之飞翔迅疾,古人与之同千里马相提并论,“騕褭以迅骤为功,鹰隼以轻疾为妙”即高度概括之说。騕褭是“赤喙玄身,日行五千里”的骏马极品,是古代描写速度的一个极致象征,如希罗多德记载居住在里海以东大草原上的玛撒该塔伊人献给太阳神的牺牲是马,因为他们认为只有人间最快的马才能配得上诸神中间最快的太阳。
与马相伴,鹰则是翱翔在天空最快的鸟,古人对其的无上称颂——所谓“鹰隼一击,百鸟无以争其势;猛虎一奋,万兽无以争其威”,实乃发自肺腑。鹰类是鸟类中飞得最高、也最孤傲的鸟类。鹰是古代人类崇拜的对象,是古埃及法老的守护神,是草原民族心中的神鸟,更是欧亚大陆上古代皇室和王族所青睐的神秘力量的象征。
驯化鹰作为狩猎神器,加入狩猎小分队,这只是鹰的功能之一,它还有另外一种作用。
据《旧唐书》记载,唐代宫廷的“白鹰”主要是做“仪仗”之用:
(开元四年)乾曜为京兆尹……尝有仗内白鹰,因纵遂失所在,上令京兆切捕之。俄于野外获之,其鹰挂于从棘而死,官吏惧得罪,相顾失色。乾曜徐曰:“事有邂逅,死亦常理,主上仁明,当不以此置罪。必其获戾,吾自当之,不须惧也。”遂入自请失旨之罪,上一切不问之。
但鹰隼作为古代皇家贵族出行仪仗之一员,则是毫无悬念的。对鹰隼的仪仗身份,《宋书》中就有这样的记载,大中祥符二年(1009)六月,宋真宗曾下旨云:“诏量留五坊鹰鹘,备诸王从时展礼,余悉纵之。”皇家鹰隼管理机构五坊所养鹰隼自然不少,但是宋真宗将之大量放出,只留下“十余”只用来“展礼”。
这种具有“展礼”性质的炫耀性仪仗情状,我们可以在出土的中国古代皇家墓葬壁画中一窥仿佛,如唐代章怀太子李贤(654—684)墓壁画《出行狩猎图》所描绘的庞大队伍中,驯化的飞禽走兽颇多,有猎豹、猞猁、名犬、鹰隼、鹦鹉等,所有这些飞禽走兽不一定都是用来狩猎的工具,而具有仪仗的功能,即宋真宗所谓“展礼”是也。
《狩猎出行图》局部
而至迟自魏晋南北朝开始,中国古代皇家宫廷就设有专门的“鹰师曹”管理皇家鹰隼,还豢养有大批的狐、兔、飞禽供皇帝显贵鹰猎取乐。到唐代,这种名为“五坊”的皇家鹰隼管理机构已经发展到了极致,以至于成为危害百姓的一大祸害。“五坊,谓雕、鹘、鹰、鹞、狗,共为五坊”,供职其中者主要有五坊使、五坊小儿等。因为豢养这些鹰犬之类需要一定的专门技术,所以其下掌管着一些所谓的“五坊户”,这是有别于一般编户的人家。“五坊”因为专掌犬马声色之事,自然其中会有过多的无赖生事之徒,所以五坊小儿的名声应该好不到哪里去。《唐会要》对此有生动记载:
元和三年(808)七月,五坊品官朱超晏、王志忠,放纵鹰隼入长安富人家,旋诣其居,广有求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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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元末,五坊小儿张捕鸟雀罗于闾里者,皆为暴横,以取人钱物。或有张罗网于门,不许人出入者。或以张井上,使不得汲者。近之辄曰:“汝惊供奉鸟雀。”即痛殴之。出钱物求谢,乃去。或相聚饮食于酒肆,醉饱而去。卖者或不知,就索其直,多被殴詈。或时留蛇一囊为质曰:“此蛇所以食鸟雀而捕之者,今留付汝,幸善饲之,勿令饥渴。”卖者愧谢求哀,乃携挈而去。上在春宫时则知其弊,常欲奏禁之。至即位,遂推而行之,人情大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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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鹰狩猎
苍鹰作为狩猎神器,在文献资料以及出土文物得到了印证。唐金乡县主墓便出土了手托苍鹰狩猎俑。
西安博物院院藏
苍鹰是中小型猛禽。体长可达60厘米,翼展约1.3米。它视觉敏锐,善于飞翔。白天活动。性甚机警,亦善隐藏。通常单独活动,叫声尖锐洪亮。
多隐蔽在森林中树枝间窥视猎物,飞行快而灵活,能利用短圆的翅膀和长的尾羽来调节速度和改变方向、在林中或上或下,或高或低穿行于树丛间,并能加速飞行在树林中追捕猎物,有时也在林缘开阔地上空飞行或沿直线滑翔,窥视地速面动物活动,一旦发现森林中的鼠类、野兔、雉类、榛鸡、鸠鸽类和其他中小形鸟类的猎物,则迅速俯冲,呈直线追击,用利爪抓捕猎获物。